1、设备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行业标准及投标方要求,同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等要求。机械设备性能良好,设备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至今八年以内;设备产权明晰,性能良好,已申请环保码设备;需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各类相关手续完备有效。如投标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工作,据实提交机械设备基础信息(按合格证、车身铭牌等),基础信息应与实际使用机械设备保持一致,投标方不得谎报、瞒报,否则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设备结算不予认可。投标方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设备,如确需更换应报请甲方同意。
2、操作人员要求:各类设备需配备技术熟练操作员至少壹名。操作员需证件齐全(含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特种作业证等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操作人员。若因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换操作人员或操作人员证件缺失等情况造成的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